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:
玛沁县财政局、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、扶贫开发局、公安局、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林业局、旅游局、民政局、民宗局、农牧科技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、县审计局、司法局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教育局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行政服务中心21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,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,现予印发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2016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