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按“综合所得”计算。先从全年收入中减去基本减除费用(每年 60,000 元、即每月 5,000 元起征点)、 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,以及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,得到“全年应纳税所得额”,再套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。

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= 全年税前收入 − 60,000(起征点)− 全年五险一金(个人部分)− 全年专项附加扣除。 应纳个税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 − 速算扣除数。到手收入 = 税前收入 − 五险一金 − 个税。

专项附加扣除七项专项附加扣除——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、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—— 是合法降低个税的主要途径。例如首套房贷利息每月可扣 1,000 元,赡养老人最高每月 3,000 元,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 2,000 元。 请在“每月专项附加扣除”中填入你符合条件的月度合计。

累计预扣法自 2019 年起,工资薪金按“累计预扣法”按月预扣预缴:每月按截至当月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计税,年初税率较低、随收入累计可能跳档。 年度结束后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“多退少补”。本计算器按全年均衡收入估算年度个税,便于快速了解整体税负。